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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昊盾经销商朋友的一封信
尊敬的各位昊盾经销商朋友:
你们好!
报告你们一个我们大家盼望已久的好消息:我公司诉宁波双力侵权一案已于08年3月11日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:
1、判决被告宁波市镇海双力精工机械厂停止生产与原告“一种按压式汽车防盗排档”(专利号:ZL200420074530.2)专利技术相同或相近的产品。
2、被告宁波双力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5万元,负担原告购买其侵权产品、公证费18330元,负担案件诉讼费7000元,共计275330元。
3、第二被告河北省邢台市上海五菱汽车专营店尤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0元,负担案件诉讼费1000元,合计6000元。
双力一案之所以拖至今日才彻底解决,是由于我公司07年4月在郑州中院起诉后至开庭时,发现双力仍在销售,为了取得更多的证据,加强对侵权产品的打击力度,我公司于07年7月10日向郑州中院提出撤诉。在重新搜集和补充了8个月双力继续销售的证据后于07年年底又向石家庄中院提起对双力的诉讼。
双力问题的解决也是我们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,市场的开发,我们彼此都付出了很多,市场的保护就是我们共同的责任。事实证明,经销商与厂家在市场保护方面配合的越好,市场保护就愈加牢固,经销商的利益就能够得到更多的保护,如四川成都的黄总,在07年3月双力侵权产品进入成都市场前月平均销售昊盾产品150台左右,成都市场被双力假冒产品冲击后月平均销售锐减至70台左右。他把这些消息向我公司反映后,公司老总亲自出马,仅在2日内便通过省知识产权执法部门把双力经销商的侵权产品全部扣押。此事对成都的汽车经销和用品服务商都起到一个警示作用。四川黄总的销售07年完成2500台,应该说完全得益于厂商联手对市场有力和及时的保护。
关于对奥盾侵权产品的打击,我公司一直没有起诉到法院,其原因是上海奥盾自始至终从其名称到地址,一直都在造假,一直都不敢以真面目示人,我们只能对其采取打假的方式,一年多来通过郑州、北京、太原、长治等地工商局的12315共扣押了其假冒产品6批,计165台。近日,我公司诉上海奥盾侵权一案将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开庭。同时,我们已经做好了对奥盾法律诉讼前的准备工作。
各位朋友,各位同仁,厂商本一家,唇亡必齿寒,让我们同心同德,紧密合作,携手前行,共创辉煌!
衷心的感谢你们,与昊盾风雨同舟的朋友!
广州市昊盾汽车防盗装置有限公司
2008-5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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